羅馬人的名字組成與意義遠比我們現在名字加姓氏還來得複雜,舉打敗迦太基漢尼拔(Hannibal Barca)著名的羅馬大將大西庇阿(Publius Cornelius Scipio Africanus)為例,他的名字分為四個部分,個別有不同的功用與含意,也並非所有人的名字都會用到四個部分。

 

首先名字最前面的,Praenomen,拉丁語中的意思是個人名,以大西庇阿為例就是Publius。

Praenomen通常只有固定幾十個在用,父子之間的個人名也經常相同,一般只有摯友會稱呼個人名。

 

次之第二的是,Nomen,也就是氏族名,最早的氏族源自於最早定居羅馬的家庭,這些家庭最終發展成了完整的氏族,控制著某一特定的區域。隨著羅馬的擴張,部族數量也在增加,並不是每一個部族都是源自於最初的定居者。

以大西庇阿為例,他的氏族名就是Cornelius,原則上羅馬人都有氏族名,除非是奴隸或是外族這類沒有羅馬公民身分的人。

 

我們經常談及古羅馬名人的名字通常都是直接稱呼那人的第三名Cognomen,也就是家族名,像是大西庇阿的家族名Scipio。

Cognomen一開始並非是家族名的用途,前面提的氏族名通常是很多人一起共享,再加上個人名相當容易雷同,變得兩人的個人名+氏族名可能一模一樣,Cognomen一開始被當作綽號的功能加在氏族名後面,以區別同樣名字的人。

到了共和時期中後期,Cognomen才轉變成家族名,第三名不再作為綽號,而是成了用以區分同一氏族內不同家族,由父親傳給兒子的家族名也開始記載在官方文件上。

家族名通常是象徵個性或身體上的特徵,有時會帶有諷諭意味,一般只有貴族才能擁有家族名,一般的平民無法在自己的氏族名後冠上家族名。

 

講到這裡為大家整理一下,所有人都有個人名(Praenomen);有羅馬公民身分的人才有個人名(Praenomen)+氏族名(Nomen);貴族才有個人名(Praenomen)+氏族名(Nomen)+家族名(Cognomen)。

 

最後一個第四名Agnomen不一定每個人都有,由於第三名隨著時代失去了綽號的功能,Agnomen就是用來繼承第三名一開始當作綽號的功能,可以用來區別個人名同樣在同一個家族中的人。

第四名不會在出生就被給予,通常是有某項特質或是鑄下成就才會被加註於第三名後,像是大西庇阿因征服迦太基(第二次布匿戰爭Second Punic War)而獲得Africanus的響亮稱號,意思是征服非洲者。

第四名通常不會像氏族名與家族名被繼承,除非與父親有相同的特質或是繼承相同的志業。

 

總是有些例外,首先是收養,當一個人被收養,他的名字會變更成他養父的氏族名與家族名,他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在家族名後冠上他原本的氏族名,舉例而言就是小西庇阿(Publius Cornelius Scipio Aemilianus Africanus Numantinus),他被大西庇阿的長子收養,Aemilianus是小西庇阿原本的氏族名。

小西庇阿率領軍團打贏第三次布匿戰爭(Third Punic War),他是繼他養祖父後第二個獲得非洲征服者榮譽稱號的將領,Africanus與Numantinus都是他的第四名,榮譽稱號Numantinus「征服努曼提亞的」來源於對西班牙城市努曼提亞的征服。

 

再來就是少數榮譽稱號會轉變成像家族名一樣傳遞在家族成員中,類似於「奧古斯都」(Augustus,用於羅馬皇帝)或「日耳曼尼庫斯」(Germanicus,日耳曼的)這樣的附加名最終變成了額外的家族名被世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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